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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古世纪之冷杉与鹰》阅读―幻影之城(四)

时间:2014-03-06 18:11:06 作者:17173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() 【投稿】
文 章
摘 要
《上古世纪之冷杉与鹰》阅读―幻影之城(四)

  年轻人看了看自己的臂肘。白色的卡肩背心下面露出肩膀。也露出胳膊。在男人当中,他的胳膊不算粗壮,但是肌肉很结实。皮肤晒得黝黑,很光滑。手腕上带着金镯子,尺寸正合适。腕骨从握着拳头的手下凸出,又消失了。

  年轻人慢慢伸手,手掌是经过锻炼的手掌。握剑,握枪,握缰时锻炼的部位各不相同。弹奏鲁特琴,握笔,拿针时锻炼的手指也不一样。他很清楚自己手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老茧,也知道应该怎样使用。那些老茧本身似乎就是他的人生。

  年轻人从窗台跳了下去。他关上窗户,拉上窗帘。庭院消失了。他喜欢从贼个角度俯视庭院。准确地说,庭院的规划让他想起很久以前住过的村庄,那时他喜欢在旧城塔上面俯视城市。当时的城市风景是年轻人最大的希望。他梦想到那里做个养马人。准确地说,是做一名马夫。拥有十几匹马的城市富人索拉普给每一匹马都配一个马夫,不但要给马喂草,帮它梳理鬃毛,还要每天带马锻炼。这些都是马夫的责任,这样一来,马夫也就有了偷偷骑马的机会。索拉普有一匹黑马“夜星”,因为屁股上有白点而得到了这个名字。夜星奔跑的时候发出雷鸣般的声音,酷似复仇之神奥达努斯的黑手,母亲每天都会不停的念叨奥达努斯的名字,因此他最为熟悉。

  年轻人没有骑过夜星。这个梦想消失在遥远的地方。他不知道以后是否还有机会再去那里,也许不会再有了。曾经那么美好的城市,如今只是个索然无味,寻常可见的小城市,王族们都不会光临。因为那里连个像样的旅馆都没有。

  他穿过房间,打开门,坐在雕像底座上的弟弟面露喜色。

  “哥哥!”

  年轻人走过去,与弟弟击掌。弟弟笑了,年轻人说:

  “既然来了,怎么不进来?”

  “我看着门,感觉哥哥马上会出来。”

  “跟着魔法师们学习,难道你学会透视了?“

  “要是这样就好了,如果我会透视,我就不会看你的房门了。”

  “那看什么?”

  弟弟嘻嘻笑了,和善的脸上泛着狡黠。

  “魔法师们根本不告诉我有用的技术。如果我会透视的话,即便无聊的宴会也会变得有趣多了。”

  年轻人只是轻轻的笑了笑,两个人经过走廊,来到宽阔的庭院。站在门口的卫兵立刻收回了长枪。弟弟坐在前面,转头看了看,调皮地笑着说道:

  “即便有了这种技术,西娅娘娘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,不用担心。”

  弟弟迅速逃跑,年轻人追了上去,做出轻轻勒住他脖子的动作。不一会儿,兄弟俩来到马厩前。见他们走进,马夫们紧张地跑了出来。老练的马夫夏普顿卑躬屈膝地说:

  ”伯利斯莫斯王子,帕拉索斯王子,两位来了?“

  伯利提莫斯的名字仍然像不合身的衣服,显得有些碍事。虽然是出生时候取得名字,但是年轻人第一次知道这个名字的时候却是在他九岁的时候。在此之前,他是吉恩,简单而熟悉的名字。听说这个名字不能继续再用,他反而加倍喜欢了。弟弟帕拉索斯也知道。

  ”把我的马牵出来,还有哥哥的马。“

  “要去骑马吗?”晨耀“和”半边“吃饱喝足,也休息好了,现在生龙活虎。”

  年前的马夫牵着两匹马,从后面走了出来。”晨耀“是吉恩的马,”半边“则是帕拉索斯的坐骑。马如其名,晨耀是匹白马。半边则有些不同,是一匹无可挑剔的苗条的灰马。帕拉索斯经常给自己的东西取怪异的名字,别人问他原因,他也只是微笑不语。

  ”我们走吧!“

  王宫北门外的山脚下是兄弟俩经常骑马的场所。一到附近,两位王子就像比赛似得策马奔腾。很多人故意赶到附近,观察兄弟俩骑马的样子,有年轻女人,有孩子,也有老人。虽然是站在远处,但是只要两位王子出现,他们就会拍手欢呼,或者挥动手帕。这样的风景从几年前开始出现,王宫方面没有制止。因为他们越是热爱王子,也就越会热爱王国。尤其是那些还记得全国因为没有王孙而心急如焚的时代的人们,更加热爱两位王子。两位王子分别是二十一岁和十七岁,身材魁梧,长相酷似,正是埃弗林繁荣昌盛的象征。

  人们站的远,看不清楚,不过都知道骑白马的是哥哥伯利提莫斯,骑灰马的是帕拉索斯。人们也知道总是哥哥更快。他年长弟弟四岁,这也是理所当然。人们交头接耳地议论纷纷,说弟弟不及哥哥。弟弟也很优秀,只是哥哥太过出类拔萃,没有办法。这样的话不能直截了当地说出来,因为两位王子的出身存在巨大的差异。吉恩是哥哥,他的母亲却是卑贱的舞女,帕拉索斯才是王后亲生的嫡传王子。

  起先,他们只是轻轻地跑。天气很好,这个季节,风从山上吹来,不仅骑马,做什么都很愉快。很快就到夏天了,紧贴着马背会很热。因此,春天结束之前,王宫要举行兵车比赛,野外话剧和祭典。到了夏天,宴会就只能在夜里举行了。从去年开始,吉恩已经可以跟大人们喝加了蜂蜜的葡萄酒,参加通宵宴会,帕拉索斯还不行。

  ”哥哥,听说你要参加赞达尼族讨伐战?“

  两匹马放慢速度的时候,帕拉索斯问道。吉恩点了点头。帕拉索斯把马赶到前面,回头看着哥哥。

  ”真的可以吗?第一次参战就去那么远的地方。“

  ”下个月就二十二岁了,这个世界上哪还有不能去的地方。“

  ”听说对方都很凶狠。“

  ”赞达尼族世世代代都是王子们的朋友。“

  埃弗林有个不成文的规矩。成年王子至少要参加一次战争,立下战功。真正的王者不但要在宝座上发挥能力,还要在野战之中耀武扬威。当然,没有哪位国王愿意把刚成年的王子派往危险万分的战场,因而参加地方叛乱讨伐军最为合适。赞达尼族生活在埃弗林南部边境,每隔几年就会发动叛乱。只要发动两三场战争,就能轻而易举地镇压下去,最适合作为王子初次出征的对象。

  ”那倒是,父王也说过和赞达尼族交手的事情。不过他没说是他参加的第一场战争,那我也会这样吗?’

  “如果赞达尼族赶在你成年的时候想扩大交易权,或者需要新的狩猎场,又或者他们觉得自己得到上天的宠爱,天生就是统治埃弗林的命运。”

  帕拉索斯哈哈大笑。

  “他们不会是得到通知了吧?这次又有一位王子长大成人,需要让他吃点苦头,才能真正长大?”

  “也许王子结束战争平安归来后,王室会送上几坛子黄金,以表感激。”

  两个人就这样说这话,帕拉索斯放松了,神情轻松。

  “那你就点到为止吧,不要太凶猛。”

  “说不定我会狂奔到赞达尼城。”

  赞达尼城是赞达尼族的都城,也是位于森林之中的城市。从赞达尼族的生活水平来看,与其说是城市,倒不如说是部落更合适。反正没有人去过那里。

  “那种野蛮民族的洞穴里能有什么好东西?”

  “听说那里有一种酒,喝上一口就可以去天堂。”

  “是不是罂粟计之类?”

  帕拉索斯撅起下巴,吉恩笑了。

  “我回来之后再告诉你。”